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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52页(1254字)

19世纪初流行于英国的一种货币金融学说。该学说的观点与通货主义相对立,认为社会所需要的通货数量决定于交易量和物价。银行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图克、富拉顿和威尔逊。

银行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有:①银行主义者认为通货包含三类:金属货币、银行券与其他信用券,以及不兑现纸币。其中,金属货币具有内在价值,为一般等价物,因而是真正的货币。银行券和其他信用券都是金属货币的替代品,都可以兑换成金属货币,因而它们代表金属货币的价值。对不兑现纸币,银行主义没有给予正确说明。②关于物价与通货数量的关系,银行主义认为通货数量为社会交易的商品价格总额所决定“通货的增减不是先于物价,而是追随于物价”(富拉顿:《通货调节论》,第二版,101页),“通货数量的增加是交易增加和物价上涨的结果,而绝不是原因。”(图克:《物价史》,第四卷,194页)。既然通货数量决定于物价,银行券为商品流通的需要而发行,则发行银行自然处于被动的地位,既不能任意增加银行券发行的数量,也不能任意减少银行券发行的数量。这就意味着金属货币与信用货币都受流通中货币流通规律的决定。银行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少数情况下,通货数量才能够影响物价。但通货数量影响物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是通货须是作为“收入的通货”,它构成商品的新需求;第二是通货发行后并不流回,而是长期流通于市场。③银行主义将经济商情分为繁荣、狂热、危机和萧条四个阶段。主要是繁荣和萧条的交替,周期约为五年。繁荣时物价高涨,萧条时物价低沉,因此物价的变动就可视为经济商情的变动。经济商情的变动不是银行券发行引起的。因为商情的变动就是物价的变动,决定物价的因素就是决定商情的因素,而银行券的增减并不影响物价。因此银行券的增减不影响商情,信用也不是商情变动的原因,只能助长投机,加剧商情的变动。④银行主义认为,当银行券保持兑换性时,它随物价的涨落和生产的扩大减少而增减,对物价、生产和商情不起积极作用。但若变成不兑现纸币时,情况就不同了,就会影响物价、生产和商情了。因此,必须有一定数量的金准备,同时保持银行券的兑现性。银行主义还认为,银行券与其他信用形态之间是并行的关系,仅控制银行券无法控制其他信用形态。因此,必须对其他信用形态进行适当控制。

银行主义学说产生的背景与通货主义产生的背景基本一致,银行主义与通货主义是“通货论争”的正反两方,双方的争论和分歧很多。银行主义与通货主义的第一个重大分歧是前面所讲通货是否影响物价。它们的第二个分歧是通货主义认为银行有任意增加通货的能力,而银行主义则认为银行不能任意增加通货,也不能任意减少通货。在货币数量与经济周期的关系问题上,银行主义者与通货主义者并无什么不同,他们都认为货币数量不是经济周期的引发原因。但是,银行主义者把这一观点推到了极端,认为货币数量不但不是经济周期引发的原因,而且也不影响经济周期波动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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