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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币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47页(550字)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实行金本位制的主张。康有为在《金主币救国议》一书中提出实行“金主币”是挽救危亡的“起死之第一方”,因为世界各国多实行金本位制,而中国仍实行银本位,世界银价跌落,金价上涨,金贵银贱就会导致国家日益穷困危亡。他认为“银落金涨”有三个害处:①“偿外债息,补镑大亏”,即当时所谓镑亏;②“入口货多于出口货大亏”;③“吾国未能自置机器也,一切购之欧美”,“夫价(金价)太贵则费太多”。关于实行金本位制所需黄金的来源,康有为主张收兑民间藏金和吸收海外华侨的黄金以为供给。这种筹措方式显然难行,所以他又主张采用“虚金主币”即虚金本位制,认为这是“神方火药,服之可救中国死亡者”。值得指出的是,康有为还着有《理财救国论》一书,他所谓“理财的核心办法是普遍设立银行网,大量发行纸币,即可“富力无敌于天下”。康有为认为银行可以使“无而能为有,虚而能为实,约而能为泰”,甚至国家的一切开支均可从银行取给。康有为十分羡慕西方垄断金融资本集团,设想我国如多有西方那样的金融富豪,“岂止内地之农、工、商、矿可大起,即远边之辽、蒙、回、藏之实利可速拓殖,中国之贫民,岂复忧生。足见康有为还是一位十足的“银行万能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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