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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级专家退(离)休后待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72页(442字)

银行系统高级专家退(离)休后阅读文件、听报告,可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书刊资料费的发放标准可参照地方规定执行的做法。具体是:凡1949年10月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986年已满60周岁,并于1983年9月1日前已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科学家、老教授、老专家(含在国外工作后回国的),在他们退休后,仍可保留原已获得的称号,退休费按其原工资的百分之百发给。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确定,提高标准后不能超过其原工资的百分之百。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一般系指国家统一颁发的各种奖(如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人或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英雄、全国先进工作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一级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或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一级确认为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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