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农产品基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62页(465字)

商品农产品基地,指在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特别适宜的地方,重点地建设起能稳定地供给国家大量商品农产品的产地。如稳定地供给国家大量商品粮食的产地,或稳定地大量提供某些经济作物,如棉、油、麻、茶、糖、烟等产品的产地。

建立商品农产品基地的原则是:第一,集中力量,在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特别适宜,提高农业商品率潜力最大的地方,优先建立起一批专业化的商品农产品基地。第二,要有交通运输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业。第三,把商品粮食基地的建设摆在首位。第四,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同时,国家加以重点扶持。基地的规模和范围,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国家的农业投资必须重点用于建设一批商品粮、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和林业基地。”“有了一批这样的基地,国家所需要的商品粮食、棉花、油料、糖料、果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等,就有了更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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