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26页(396字)

清代对举人、贡士的复查考试。

唐宋时已有于省试后复试中式者之举。清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江南乡试主考官受贿舞弊,次年,世祖亲自再试两闱举人,为乡试复试之始。此后,或由皇帝主持,或命各省督抚、学政主持,或取若干省举人再试。康熙三十八年(1699),准复试列前三等者应会试。五十一年,新取贡士有作弊者,圣祖亲于畅春园再试,为会试复试之始。嘉庆四年(1799),令乡试、会试皆须复试,遂成定制。

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各省举人于会试年二月入京复试,试以时文一篇,试帖一首,非经此试,不许会试,缺考者须于下三科补行,托故不考者以逃避论处,永停会试与铨选资格。贡士于放榜数日后在殿内复试,考四书文一篇,试帖诗一首,列于一二三等者方准应殿试。

同治后,此制日渐废弛,考官不甚认真,考生多有请人代笔者。此外,附生、优贡、拔贡也时行复试,但无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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