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奏名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26页(230字)

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凡屡应礼部试、廷试不中的士人,遇皇帝亲试士时,可另列其名上奏,称特奏名,准其陪同考生参加廷试,称附试。

宋沿用,开宝三年(970),太祖令录取十五科不中的贡士,赐本科出身。后准省试多次落第者与考生同应殿试,初考论一道,熙宁三年(1070),改试策问。

宋特奏名人数甚众,有时多于同考之士子,多予取录。故又称为恩科。

南宋高宗时,其第一名附第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二、三名赐同进士出身,余赐同学究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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