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2页(228字)

亦称钞盐法、钞法。

北宋时凭盐钞运销食盐之制。仁宗时,*折中法废坏。庆历八年(1048),范详变盐法,改入中粮草为现钱,政府发放盐钞,以池盐偿还商人。官商交易以盐钞为中介,盐钞发放量视解池产量而定。

又以京师都盐务兼管平衡盐价事,蓄钱二十万缗,贱收贵卖,维持盐价。初行时官商两便,后官府滥发盐钞,钞值猛跌,信誉大坏。徽宗时,蔡京当权,滥印新钞,强迫商人加价调换旧钞,海内皆怨。政和三年(1113),改行*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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