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3页(235字)

宋、元、明时,允商人凭*交引运销茶、盐等榷货的制度。

源于北宋*折中法,以运销食盐为主。徽宗时,*盐钞法败坏。政和三年(1113),蔡京改行引法。

仿茶引制,分长引、短引两种,长引销远处州军,短引销近处。引销手续严格,使用官府统一盐袋,每袋三百斤,不许私拆。沿路验视引据、合同号簿,各盐场又有钞引号簿验对批销。

缴销期限,长引一年,短引一季,过限而盐未售尽者毁引,盐没官。南宋、元、明因之。

万历四十五年(1617),改行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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