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92页(667字)

春秋齐国曾建立收容病残人的机构,并有医生负责治疗。

汉书·平帝纪》载,西汉时在有疫地区,曾腾出官府的房子收容病人进行治疗。凡此均为古代医院的雏型。

北朝佛教盛行,各种慈善事业兴起,病坊即为其中之一。《南齐书》载:文惠太子曾“立六疾馆,以养穷民”。

《魏书》又载,北魏宣武帝永平三年(510)曾下诏书:“敕太常于闲敞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

”医院已初步形成。隋唐时,医院广泛设立。

除京都外,各州镇也建立病坊。并出现传染病院,如专门收容麻疯病人的“疠人坊”。唐石头城(今甘肃武威东)的疠人坊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麻疯病院。宋代医院名称有福田院、安济坊、将理院、广惠坊、养济院、安养院、安乐坊、保寿粹和馆、军医院、慈幼局等十余种,其中官办的有安济坊、将理院等,内有医师和专业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

私人开办的有养济院、安乐坊等。名医庞安常曾在自己家中设置病房,收容病人,是最早的家庭病院。元代除继续在京都及诸路设养济院外,为适应欧洲人及阿拉伯人来中国北方居住的需要,于至元七年(1270)建立广惠司,以阿拉伯医生治病,专用回回药物。

后又在大都和上都设回回药物院,专卖西药。元代因战伤较多,还设置具有军队医院性质的安乐堂。明代医院设置更为普遍,在京都除太医院外,还设有多处安济坊和养济院,在各府县及重要城市也设有养济坊及惠良药局等。清代继承宋、明旧制,凡省、府、县所在地均设养济院,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私人捐款开办的医院普济堂有很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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