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93页(212字)

古代医学分科的名称。

宋代王安石变法后,曾设立专门的医学教育机构太医局,设九科,为大方脉(内科)、风、小方脉(儿科)、眼、疮肿兼折疡、产、口齿兼咽喉、针灸、金镞(箭伤)兼书噤(画符)。元代扩大至十三科,为大方脉、杂医、小方脉、风、产、眼、口齿、咽喉、正骨、金疮肿、针灸、祝由、禁等。明代分为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十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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