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技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27页(361字)

古代航海,计算航程时,必须测定航速。

明代郑和下西洋时,计算航速的方法是先量船舶长度,再将木片从船头投入海中,测量木片到船尾所需时间,然后求得航速。如将航速乘以所经时间即可求知航程。当时的航速约为每小时十三公里。清康熙时成书的《中山传信录》:“以木柿从船头投海中,人疾趋至梢,人柿同至,谓之合更;人行先于柿为不及更:人行后于柿为过更……不及更者,风慢船行缓,虽及漏刻尚无六十里……过更者,风疾船行速,当及漏刻,已逾六十里。”更数即船的航程,不及更与过更都会影响根据航迹来推算船位。推算方法是船位等于已知船位加上船速乘时间,另外还要虑及航向,这可由指南针来测定。

船位确定后,才能正确掌握船舶转向点,避免航线偏离或触礁、搁浅等事故,一旦发现航速不适当,就要调整风帆,使航速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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