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诏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21页(237字)

西魏时,宇文泰欲富国强兵,以苏绰为谋主,改易时政。

绰制订文案程式和计帐户籍之法,裁减冗官,设置屯田。大统七年(541),又为六条诏书:先修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其中尽地利指执行均田制,鼓励耕垦。均赋役则要求自守令至正长征收得当,不使豪强富商渔利而贫民多受敲榨。擢贤良即反对凭门资授州郡大官,或仅试刀笔而不问志行,而应以才举人。宇文泰甚为重视,将它置于座右,并命牧守令长习诵,不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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