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页(515字)

一个男子同二个或二个以上女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它产生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阶段。最初这种婚姻形成是群婚的遗迹。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它具有了与群婚不同的性质。

在一夫一妻制占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并存着一夫多妻制。

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中,一夫多妻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历史上的帝王将相,为了享乐和显示富有,无不实行多妻制,少则数人,多则百余人,甚至千余人。帝王有王后、嫔妃等人,贵族将相和一些富有家庭也均有夫人或妻一人妾数人乃至数十人。《史记》记载:天子有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现代社会里,资产阶级家庭名为一夫一妻制,实则男子可以过着公开或隐蔽的多妻生活。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前一直存在着一夫多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彻底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在某些少数民族中,仍残存有一夫多妻现象。

它将随着民族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提高、习俗的变化、婚姻法的彻底执行而消失,一夫一妻制将得到全面执行。在世界上一些民族中,由于民族生活条件及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法律或教义的确定允许实行一夫多妻制。如伊斯兰的《古兰经》规定,其教民男子最多可以有四个妻妾,即一妻三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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