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择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3页(1419字)

也称“人的宇宙原理”、“人类宇宙学原理”。

这种学说认为可能存在许多具有不同物理参数和初始条件的宇宙,但是只有物理参数和初始条件取特定值的宇宙才能演化出人类,人只能看到一种允许人类存在的宇宙。

人择原理的基本思想是由美国科学家R.H.迪克在1961年发表的题为《狄拉克的宇宙学和赫原理》这篇论文中首先提出来的。

他认为,狄拉克提出的两个大数a1和a2(即氢原子中静电力与万有引力之比和以原子单位来量度的宇宙年龄)不是永远相等的,我们之所以发现a1=a2是由于宇宙演化到出现能反过来认识和部分改造宇宙的人类,观测到的宇宙允许人类存在。因此,人类虽然并不位于宇宙的中心,但是人类却具有需要特定的物理、化学环境才能生存的优越性。英国科学家B.卡特把这种看法称为“弱人择原理”,并在推广迪克理论的同时,提出了“强人择原理”。他于1974年在《宇宙的理论与观测的对抗》一文中指出,氢原子中电磁力与引力之比只能是在1039时,人类才可能出现,宇宙以及它所依赖的基本参数必须容许在某一阶段产生出作为观察者存在的有机生命。卡特不仅明确提出了人择原理的概念,而且进一步把它与量子力学的多世界解释结合起来,论证只有能够造成作为观察者的人存在的那些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在我们宇宙之外可能还存在无限多的宇宙,但这些宇宙的取值不允许生命出现,因而是“荒漠的宇宙”。后来,B.J.卡尔和M.J.里斯等人具体分析了自然界各种“惊人的巧合”,对人择原理又作了系统阐述。

人择原理提出了一系列的哲学问题,证明了:①人类是宇宙演化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可以先在于和外在于人类。②人与宇宙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具有客观的基础。

人类的出现需要特定的自然环境,而这种环境是宇宙演化到其基本常数正好等于目前的数值时才出现的。如果基本常数不取目前的值,大数不是1039,宇宙就不能形成200多种稳定核素,也不会有目前这样多的化学元素、化学运动和生命现象,不会有人类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

可见,生命现象和人类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人和宇宙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两者统一于宇宙演化的现阶段,即这个阶段的宇宙是人的宇宙,而人则是宇宙的人。③认识主体(观测者)与认识客体(宇宙)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人类作为观测者只能在特定的宇宙环境中生存,这是不可选择的,因此,被观测的宇宙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存在是不可分割的。

但人们不能据此怀疑宇宙的客观性,因为宇宙是不依赖人类及其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物质世界,人类及其意识的出现只是宇宙长期发展的结果;不能消除主体对被观测宇宙的选择,绝不是否定被观测宇宙客观性的理由。④人对宇宙的认识是受限制的。

人择原理从已有对自然的测量数值的一致性论证人只能认识到人自身得以生存的那部分宇宙。从宇宙及人本身的存在和发展来看,人对宇宙的认识是有限的。

然而,宇宙的可知性也是不可否认的。现在的宇宙是过去宇宙的发展,未来的宇宙是现在宇宙的继续,宇宙各部分之间也必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人类完全有可能在人类实践无限发展的基础上把握过去宇宙、未来宇宙与现阶段宇宙之间以及属人内宇宙与无人外宇宙之间的联系,揭示整个宇宙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与我们的内宇宙没有联系因而不可认识的其他宇宙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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