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5页(746字)

尚无精确定义,一般认为它是关于人的价值和精神表现的科学。

源出拉丁文humanitas,意即人性、教养。在欧洲十五、十六世纪时开始使用这一名词。

原指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以别于在中世纪教育中占统治地位的神学。后含意几经演变。

狭义指拉丁文、希腊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广义一般指对社会现象和文化艺术的研究,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法学、文艺学、伦理学、语言学等。

人文科学最初起源于西塞罗所提出的培养雄辩家的教育纲领,而后它便成为古典教育之基本纲领,后来又转变成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教育。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研究与神学研究相对立,人文学者所研究的领域包括语法、修辞、学和道德哲学等。

19世纪,人文科学为人们所重视,逐渐成为英、美及欧洲大陆各国大学预科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20世纪以来,人们一般把人文科学当作既区别于自然科学,又区别于社会科学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但是,关于人文科学的性质、特征以及它与其他科学领域的关系,人们的看法极不一致,存在着较大的分岐。有人认为,其他科学是抽象的,目的是得到一般规律,它们总是从多样性和特殊性走向统一性、一致性、简单性和必然性,而人文科学所研究的则是具体的,它关心个别和独特的价值观,突出独特性、意外性、复杂性和创造性。

也有人认为,人文科学与其他科学在探究和解释世界的方式上存在着根本区别,两者属于不同的思维,使用不同的概念,并采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其他科学是理性的产物,而人文科学则是想象的产物,使用现象与实在、命运与自由意志等概念,并用情感性的和目的性的语言来表达,因此,两者无法比较,但可以相互补充。目前,我国对于人文科学的研究是比较薄弱的一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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