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尺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3页(910字)

衡量人在社会生活中其价值大小或高低的客观依据和标准。

一事物的价值高低、大小的识别就是依据其对相应的主体的存在与发展是否具有积极作用及其程度大小。人的价值尺度归根到底是受社会经济关系制约的,因而人的价值尺度具有显着的社会历史性没有永恒不变、适用于一切社会历史时期的关于人的价值尺度,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发展,人的价值尺度也将引起变化和发展。

在原始社会,劳动被看做是衡量人的价值的唯一尺度。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把等级和血统作为衡量人的价值尺度,这是人的价值尺度的退化。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代替等级和血统成为社会通用的人的价值尺度。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这里“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这个人值一万英磅,就是说,他拥有这样一笔钱。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就‘有势力’,而且在他那个圈子里在各方面都是领头的”(《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66页)。可见,资产阶级关于人的价值尺度观的核心就是坚持以私有制基础上的金钱财富占有的程度来衡量人的价值大小,人的金钱多,人的价值就大;人的金钱少,人的价值就小。代表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人生哲学关于人的价值尺度观与此截然不同,它认为,尽管人的价值尺度具有社会历史性,人的价值尺度及其观念形态是各种各样的,但不可否认,在每一社会形态、每一社会历史时期,只能有一种符合当时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人的价值尺度。而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人的价值尺度,只能表现为人对人的个体和群体的素质、人的个体和群体的劳动创造能力提高的程度高低以及对于当时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做贡献的大小。

革命烈士徐玮说过“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时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指出过:“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又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的作用”(《纪念爱因斯坦译文集》第68-69、51页)。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的价值大小,实质上不在于其地位的高低,也不在于其从社会索取的多少,而主要取决于其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自觉理解的程度和贡献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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