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4页(1289字)

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发展变化中所具有的一种自身规定性。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过程中,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其经济基础的要求,并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变化了,它的上层建筑的庞大体系,包括政治的上层建筑和思想的上层建筑,都要或快或慢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上层建筑是被动、消极地适应其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之后,就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

这主要是指:①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即社会的政治制度,具有相对的质的稳定性。社会经济关系的某些环节、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政治权力的某些表层结构,会不断地出现某些变化和政策性的调整,但只要基本的经济制度不变,其政治制度就具有相同的质的规定性。②上层建筑的诸因素或诸领域对自己经济基础的反映既有反映角度和层次上的差别,又有超前和滞后的效应。一般说来,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直接而强烈地反映自己经济基础的要求,并且较为鲜明而直接地与该经济基础服务。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等上层建筑,则程度不同地以间接的方式和为自己所特有的角度,反映自己的经济基础的要求,并为之服务。反映某种经济关系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发展和消失,与其社会经济关系的现存状况常常不是机械地对应和完全同步的。有时,一种新型经济关系尚处于萌芽状态,甚至只显示出行将到来的经济必然性时,而反映其发展要求的革命的思想理论,却先期产生,并为之催生和鸣锣开道。即使是作为对现有经济关系之反映的意识形态,其发展水平也可能具有不平衡性。

某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民族和国家,也可能在思想理论方面充当“第一提琴手”。而且意识形态通常有一种滞后效应。

当一种经济关系在历史上消失之后,反映这种旧经济基础的旧思想、旧观念、旧道德,并不会上随之消失,相反地还会残存一段较长的时间,并对社会发生消极影响。③上层建筑诸因素或诸领域在历史更替中都具有某种继承性。

伴随经济变迁所产生的政治和思想变革中,总有某种历史联系和某种“扬弃”式的继承与发展。包括哲学、艺术、宗教、道德等领域在内的上层建筑诸部门,各有自己发展的内在逻辑,在反映相应的经济要求时,还要遵循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有其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

④根据于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作为一种现存的社会力量,对其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于一种具有历史的合理性的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时,就会促进其形成、巩固和发展,并同威胁它和破环它的旧的社会力量作斗争;当上层建筑力图去维护一种过时的经济关系,并阻拦一种新型经济关系出现时,它就会成为一种消极的和反动的社会力量,而延缓社会历史前进的步伐。

但这种保守和落后的上层建筑最终也会被反映新型经济关系发展要求的新生的和革命的上层建筑所摧毁。一般说来,上层建筑要受其经济基础的规定和制约,但又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在总体上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的能动反作用也是有某种决定性的意义。历史唯物主义既反对把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夸大为上层建筑决定论,也反对庸俗的和形而上学的经济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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