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93页(1134字)

萨特社会历史观的简称。

萨特认为,存在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社会中的个别人,他们处在集体的和别的许多个别人的环境里的阶级之中,由于劳动分工和剥削而被异化和物化,并且也对自身的异化进行斗争,由此慢慢地获得了进步。

萨特还把这种以个人活动为对象的“历史人学”称之为“人学辩证法”。在他看来,个人的活动是辩证法的王国,辩证法只能是个人实践的辩证法。在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辩证法,只在社会才构成一个历史的总体,才具有辩证运动的规律。

因此,辩证法的限度仅限在以个人活动为中心的历史领域。

人学辩证法在历史过程中又划分为阶段,从而构成了历史人学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个人实践。

在萨特看来,个人实践是“产生和保护自己的总体”,是“行动的逻辑。”人作为有机体,为了维持和延续自己的生存,就必须用自身作用于自身,并使自己向着自己需要的目标努力,向着自己的未来超越,这种活动就是个人的实践,个人活动的辩证法。

在活动中,人是主动的,是自由的实践。

因此,个人实践的辩证法是“构成”的辩证法,它是人类历史的基础。

历史人学的第二个层次是“群集”。在萨特看来,“群集”是指人处在还没有形成统一主体的、无力的人们的集合状态,其中的个人与个人之间没有共同的主动实践,没有共同的目标,只是被物质性被动的活动所支配;而且由于物质的“匮乏”,其中每个人都是他人潜在的敌人,因此,“群集”是一种个人被物质性的惰性活动所支配的“惰性——实践”的集体,是对个人的主动活动的否定,是“被动的辩证法”。

“集团”是历史人学的第三个层次。“集团”是由于物质“匮乏”或某种外力的威胁使一个松散的群集自发联合起来所形成的团体。他们共同行动、共同实践。“集团”的最初形态是“融合集团”。

在这种集团中,人们已经开始放弃了各自的猜疑,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与其他人的息息相关,说明人已“恢复了失去的存在”,是人性的开始。然而,融合集团的斗争一旦取得胜利,就会失去目标。

为了保证胜利成果,必须发展为“誓愿集团”,并且要进一步到“制度集团”。在制度集团中,个人必须服从少数主权者,并由主权者规定集体的目标,个人又重新丧失自己的意志,处于异化状态之中,于是个人反抗再开始。

萨特的这种历史人学以弧立的个人为历史活动的出发点,把物质“匮乏”、生存竞争当作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又用异化——造反——再异化——再造反的无限循环,勾画社会发展的图式。

因此,与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根本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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