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社会形态学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94页(3018字)
马克思提出的关于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五种不同类型的理论。
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又称五种生产关系,五种生产方式,五种社会经济形态。
历史渊源 马克思以前的社会历史学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有过多种不同的划分,其中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曾根据人类文明发展程度和阶级关系状况,把人类社会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神学和封建的社会、过渡性社会(即15世纪以来破坏神学和封建体系的时代)、未来的“实业和科学的社会”(相当于社会主义社会),但这种划分是根据社会发展的表面现象所作的猜测,没有科学的依据和划分标准,因而没有揭示社会形态发展和更替的历史联系和本质区别。
创立过程 马克思最初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试图以“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社会结构理论,考察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提出了古代、中世纪和新时代三种社会类型更替的理论。通过这一理论,揭示了国家对市民社会(即社会物质关系体系)的依赖性,说明历史是一定社会制度类型的合乎规律的更替。这就初步把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与社会结构理论联系了起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又运用异化劳动理论,把反映人的本质的劳动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相联系,以劳动决定一切社会关系的观点来分析社会结构,提出了人类社会由不存在私有制→私有制→私有制的消灭这一明确的历史分期,从经济关系方面研究社会发展阶段,向唯物史观迈进了一步。
1845年,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合着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明确地表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的辩证运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的原理,从而为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理论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以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表达了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历史分期: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国家所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这里的所有制形式,实质上是指一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产生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从表面上看,类似这五个阶段的划分也可以从空想社会主义的论述那里找到,但马克思所作出的这一历史过程分期,是奠定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运动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的。后来,马克思在《(1857——1858年)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把历史过程分为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两大阶段,而把前资本主义分为原始形式、奴隶制和封建制,并把原始形式分为亚细亚的、斯拉夫的、古代的、日耳曼的等等具体形式。同时,马克思把“社会形态”规定为一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生产方式(狭义的)、消费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组成的辩证统一体,这是五种社会形态学说的科学概念。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判断一个变革时代,“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页)。这标志着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学说的最终形成。
基本内容 五种社会形态学说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过程。生产力是一切社会中最活跃易变的因素,随着生产力的变化,生产关系也要发生变化,最终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变化过程。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虽然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变化复杂多样,但根据这一时代、这一国家中所有制形式即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可以划分出它的类型,使之限定在某一历史发展阶段上。如马克思所说的,“总之,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在五种社会形态中,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社会,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社会是存在着阶级的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其中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则是消灭了阶级和私有制的社会。从私有制的产生到消灭,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共产主义社会是在更高阶段上重复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没有导致不平等根源的私有制的社会特征,但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之上的。归根到底这五种社会形态分别建立在不同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发展基础之上的。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最落后、最不发达,因而人们只能靠集体劳动才能维持生存。
当生产工具的改进,使个人和家庭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的时候,就使原始的集体劳动被个体劳动所取代,产生两极分化,出现了阶级、私有制与剥削统治者建立了奴隶制的国家。同样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使奴隶制度逐步成为陈旧的、野蛮的,必须被打破的制度,最终被封建制取代。而封建制度则是被以蒸汽机为代表的近代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击败,并逐步被资本主义制度所取代。
区分五种社会形态的主要标志是生产关系形式,主要是所有制形式。
在一个社会形态中,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其它方面,而生产关系又决定了上层建筑。因此,把握某一社会、某一国家中所有制的特征,是区分社会形态的一个基本依据。
如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而雇佣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这就决定了这两者之间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产品是按资本进行分配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建立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律,把保护私有制作为其根本内容,这些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主要特征。
理论意义 五种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合乎规律演变的必然过程。列宁指出:马克思“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可按长官的意志(或者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都是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第一次把社会学置于科学的基础上,确定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确定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列宁选集》第1卷第10页)。马克思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揭示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实质上有着与自然界一样的活生生的发展线索,即由低级到高级的进化发展过程。马克思的功绩就在于揭示了这一发展过程的客观必然性,抓住了人类社会发展进化过程中的五个经典类型。其意义就在于,人类社会从总体上大致必须经历这五个发展阶段,这种发展趋势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当然,这五种社会形态并不是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都必然要依次经历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历史也会出现一些偶然性的暂时曲折,或出现某个国家、民族的跨阶段的跳跃发展。此外,在两种社会形态之间,还会出现某种过渡形式。社会形态的实际发展过程和实际存在状态是复杂的,是统一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不能把五种社会形态看作一种先验的抽象模式。五种社会形态学说是唯物史观的核心——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具体运用和展开。它指明了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总趋势,也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预测未来社会前景的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