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03页(1582字)

通过语言、表演、造型等手段塑造具体生动的感性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社会意识形式。

亦称文学艺术。它包括由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等构成的语言艺术,由音乐、舞蹈等构成的表演艺术,由绘画、雕塑等构成的造型艺术,由戏剧、戏曲、曲艺、电影等构成的综合艺术以及由工艺、建筑等构成的应用艺术。

艺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艺术活动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精神现象,艺术生产是人类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

艺术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形式,有不同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特点,即通过文学艺术家塑造的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创作者的思想情感,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艺术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作为观念形态的艺术作品及其他艺术现象,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它们以社会生活为源泉,受社会存在的制约。但艺术不是对社会生活的抽象的概念式的反映,也不是简单地被动地复写社会生活,而是把再现现实审美特性与表现人的审美意识、情感、观念及理想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感性的典型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因此,文学艺术能以其特有的艺术魅力唤起人们的审美意识,丰富人们的内心世界和精神生活,是建设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人类社会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的源泉。社会生活对文学艺术的需要是文学艺术发展的动力。文学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又反过来给社会生活以重大影响,它是最易被人们所接受的对社会生活影响面最广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

在阶级社会里,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任何文学艺术家又总是从属一定的阶级并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认识社会生活和反映与评价社会生活的,因此,文学艺术也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愿望,具有一定的阶级倾向性。社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对文学艺术的发展具有强烈的影响。当然,也应当承认,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成员,由于具有某些相近的社会生活条件或共同的民族心理,也会有某些共同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文学艺术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民族那里有不同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民族性。

即使在阶级社会里,文学艺术的时代性和民族性也会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表现出来。

艺术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意识形式,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但它又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

一方面,政治法律观点、道德、宗教、科学和哲学等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对文学艺术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社会意识形式常常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包括在其中,例如,欧洲中世纪的宗教对当时的文学艺术就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文学艺术也给其他社会意识以影响,而且,由于文学艺术能够通过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给人以感染,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广泛的影响,它常常被用作传播其他社会意识形式思想内容的工具。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文学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它源于社会生活,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但它自身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文学艺术的发展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克思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荣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正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113页)。这种不平衡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同一国家不同时代的艺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如16世纪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戏剧不可比拟地高于18世纪的英国戏剧,而18世纪英国的社会经济却比16世纪大大前进了;另一方表现为同一时代不同国家的艺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如19世纪末的挪威在经济上远逊于西欧其它国家,但在文学艺术上却出现了那些国家难以与之相比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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