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继承与创新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10页(1244字)

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关系。

艺术的继承是指一定时代的文学艺术对以往时代文学艺术成果的肯定、保留、吸取和借鉴的依赖关系。任何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都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但每一时代的文学艺术在反映它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时,都要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程度不同的吸取和借鉴以往时代文学艺术成果中所积累的思想、经验和传统,都要受以往时代文学艺术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学艺术的继承性是任何时代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它既包括对以往文学艺术成果的思想内容的继承,也包括对以往文学艺术成果的艺术形式的继承。

文学艺术的继承性体现着不同时代文学艺术之间的历史联系,是文学艺术相对独立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地说,进步的文学艺术总是继承以往时代文学艺术成果中的进步的、积极向上的东西,而落后的、腐朽的文学艺术则往往继承以往时代文学艺术作品中的消极的、落后的东西,但在大多数的情形下,文学艺术的继承性反映着不同时代文学艺术进步流派之间的历史联系,反映着这种历史联系的持续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文学艺术的继承性便没有文学艺术的发展历史。

艺术的创新是指文学艺术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对以往时代文学艺术的成果与传统的突破、革新和发展。每一时代的文学艺术都是在以往时代文学艺术遗产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但是每一时代的社会生活都向该时代的文学艺术家提出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都要求文学艺术反映时代精神和社会的进步,因而也必然要求文学艺术作品具有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新内容以及表现这些新内容的最佳形式。文学艺术的创新集中地体现着文学艺术的进步与发展。

艺术的继承和创新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继承和创新之间是相互区别的,前者所强调的是对以往时代文学艺术遗产的吸取和借鉴,后者所强调的则是对以往时代文学艺术的突破和革新;另一方面,二者又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它们是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没有文学艺术的继承,一切从“零”开始,就谈不到文学艺术的革新与发展,没有文学艺术的创新,一切效法前人,亦步亦趋,抱残守缺,则只能使文学艺术陷于停滞状态。

继承是离不开创新的,只有以现时代为立足点,批判地吸取以往文学艺术遗产的精华,创造性地对待和掌握以往文学艺术的成果、传统和经验,才能推动文学艺术的进步。创新也离不开继承,它必须以继承为基础,任何创新都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必须把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的继承和创新辩证统一起来而不是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和相互割裂开来。

只强调继承,忽视或排斥创新,盲目的因循守旧,机械地重复过去,就会扼杀文学艺术的生机与活力,陷入“复古主义”;只强调创新而忽视或否定继承,则会使文学艺术离开人类文化发展的大道,走向“虚无主义”。无论是“复古主义”还是“虚无主义”对文学艺术的发展都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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