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系统的因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62页(1015字)

组成生产力系统的诸种因素的总称。

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类:第一类是独立的实体性要素。这是指以物质实体的形式独立存在的因素,包括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第二类是运筹性的综合因素,这类因素既不是生产力系统中的独立因素,也不是生产力系统所独有的因素,而是即涉及生产力系统,又涉及生产关系系统,甚至有的还涉及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系统。因而,把它们称为综合因素。

这类因素的作用,在于通过对生产力的实体性因素的调动、处置、组织、管理、匹配和选择等手段,在数量上和比例上做到合理结合,从而形成生产力的总体功能,所以把它们称为运筹性的综合因素。这类因素包括分工、协作、管理、信息系统等等。

第三类是准备性因素或媒介性要素,主要指教育。教育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它本身并不是生产力,它的作用是为继承和发展生产力做准备。

第四类是渗透性因素。这类因素与运筹性的综合因素有相同之处,它即不是生产力所独有的因素,也不是生产力的独立因素。同时,它又与运筹性的综合因素有区别,它在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前,并不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只有把它应用于现实的生产过程之中,渗透到生产力的各个独立的实体性因素中去,或者渗透到运筹性的综合因素和准备性的因素中去,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类因素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经济管理学、决策学等等。

建国以来,我国理论界对生产力的要素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讨论。七十年代末以前,主要是生产力二要素说与生产力三要素说之争。

二者争论的焦点在于劳动对象是不是生产力中的一个要素。

七十年代末以后,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理论界普遍认识到,生产力除了具有实体性因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还具有非实体性因素,如科学、组织、管理等等。

随着系统科学方法的引入,人们由对生产力要素的探讨转入对生产力系统的探讨。这是对生产力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

运用系统论科学方法研究生产力,打开了人们的眼界,突破了生产力二要素说和生产力三要素说的狭隘眼界,展现了生产力系统的丰富内容,更好地揭示了生产力的本质特征。但是,任何系统都是由要素所构成的,生产力的诸要素是生产力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而,不能用生产力系统来否定生产力要素,而应该把生产力要素和生产力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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