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88页(682字)

人们在历史上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

有广狭两义。广义包括历史上曾有过的各类型民族,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和现代民族等;此外,还有其他广泛用法,如作为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总称(如中华民族),泛指历史上形成的人们共同体(如阿拉伯民族)等。狭义专指现代工业发展起来以后形成的民族。斯大林指出,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文、共同城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在这四个特征中,共同经济生活是决定的因素,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在中国,民族一词早先见于1899年梁启超的《东籍月旦》一文,后来,随着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和世界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民族”一词在国内开始普遍使用。

民族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其形成和发展为社会生产和社会制度所制约。

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并不是利益一致的整体,其内部是分阶级的。民族诸要素,特别是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等长期存在,民族差别将长期存在,因而民族将长期存在。民族发展的趋向,一般认为资本主义时代是现代民族形成并获得发展的时代;社会主义时代是民族全面充分发展繁荣的时代;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实现后,世界各民族将逐渐融合为一个共同整体,民族才将逐渐消亡。各民族不分大小,强弱、先进和落后,一律平等。

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任何民族还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只有消灭了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才能消灭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根源,使各民族在平等的权利上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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