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95页(1607字)

指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和认识中的创造性活动的现实化、客观化和物化。

在直观唯物主义者看来,对象既是独立于作为主体的人而存在的,那就与人的活动无关;不管人们在实践中和认识中如何去把握它,它都是如此这般地存在。这种看法虽然符合常识,但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

按照这种看法,等于把人降到一般动物的水平上去了。克思在批评直观唯物主义的这种看法时说过,动物和外部世界无所谓关系;凡是存在着关系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的。也就是说,人作为主体,他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不是自在的,而是在实践中建立起来的。确切点说,对象的现实规定性是在实践确定的;或者说,对象的现实规定性,并不是自在地给定的(如对动物那样),而是随着人们对外部世界改造的深度和广度而给定的。

所以,外部世界(对象)对人类说是什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有历史性的。不过,这种历史性并不是自然发展的过程,而是人们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地下的煤,在人们发现它能燃烧以前,对人来说,仅仅是一种石头;随着实践的深入,人们发现了它能燃烧,这时,它便不再是作为一种石头与人发生关系,而是作为一种燃烧与人发生关系了,再进一步,人们发现它同时又是化工原料,于是煤作为人的现实对象,它的规定性便更丰富了。……这种过程,从原则上说是无止境的,因此,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嗒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由上可知,对象化这一概念的提出,是要表明人对外部对象的关系是能动的,为我的,不是直观的。所以,对象化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生产的结果(产品)是对象化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由此又必然会产生出其他多种表现形式。因为,实践使人的知、情、意丰富了起来。从而使人与外部世界建立起了真、善、美等多方面的关系。

在实践中,真、善、美三者原则上是统一的。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三者的内容以及三者的关系是不同的。

但三者也可能分别表现出来。总之,知、情、意的要求,得到了某种客观的物化形式,都可以称之为对象化。这种物化的形式,既可以是人工的产品,也可以是自然的产品。

后一种对象,虽然不是人创造出来的,但是,它们作为现实对象的特殊涵义,却只有在与人的联系中才具有的。

人把自身的某种知、情、意能移到它上面去了,才使它具有了这种特殊涵义。

当然,对象化的概念,最初并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特有的。

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者提出来的。康德曾认为,人的认识对象不是自在之物,而是有赖于先验条件而得以成立的现象。这就是所谓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关于这一思想,后经费希特、谢林的发展,到了黑格尔,形成了一组有关的概念。如“外化”、“异化”、“对象化”等等。不过,对象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在黑格尔那儿是唯心主义的。它指的是绝对观念的外化。后来费尔巴哈沿用了这个概念,并力图把它改造成唯物主义的概念。

例如,他认为,人所以能实现对象化的活动,不是因为他仅仅是一个主动的观念,而是因为他是一种被动的对象性的存在。明确一点说,他主要是在人性异化或人的本质的异化这个意义上来使用对象化的。所以,实际上他没有能完成对“对象化”这一概念的唯物主义改造。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应用对象化这一概念,仍受费尔巴哈的影响。

不过,当他把人的本质了解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时,实际上也为唯物主义地改造这一概念找到了方向。随着唯物史观的确立,“对象化”也就成了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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