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历史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25页(500字)

一种用纯自然的原因来解释、说明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观点。

比如,产生于18世纪欧洲的地理学派就是这种自然主义历史观的重要代表。地理学派认为,人类同动植物一样也是由其周围的地理环境决定的,地理环境决定人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进而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及其经济盛衰和国家的强弱。这种历史观的错误在于它只看到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并夸大这种作用,而完全忽视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因而看不到物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起的决定性作用,也不可能看到社会的发展主要是由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来推动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51页)。整个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受到自然界的制约和限制而又不断突破其制约和限制,使自己征服和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而且,人类在不断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改变着自身,改变着在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关系和由它所决定的其他一切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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