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4页(367字)

封建农奴制度下占有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农奴自身的封建主(封建领主或地主)。

封建地主阶级的一种。农奴制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农奴主以奴役性的条件给农民一块份地,使他们世代被束缚在土地上和隶属于农奴主,变成农奴。农奴主对农奴不仅残酷剥削,强迫他们无偿提供各种贡物、劳役和承担各种苛捐杂税,而且在其领属地内尚拥有行政司法权,并设立法庭和监狱,对农民进行高压统治。

对农奴可以任意打骂、审讯,直至处死。还可以任意没收农奴的财产和把农奴连同土地一起出卖和转让。在西欧,农奴制形成于5世纪末至9世纪。自9世纪至13世纪,农奴与农奴主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14世纪,农奴制趋于崩溃。

15世纪以后,西欧多数国家已基本废除农奴制。中国解放后,农奴主被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西藏民主改革前也实行农奴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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