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
书籍:社会历史观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3页(567字)
处于封建社会中世代被束缚在封建领主(农奴主)的土地上,人身依附于农奴主并受其残酷剥削的农民。
5世纪末至9世纪中期西欧封建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大批贫苦自由农民和奴隶、隶农转化为农奴而隶属于封建领主。9至13世纪,农奴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本阶级之一。
在中国西藏,1959年民主改革前也有农奴,农奴隶属于封建地方政府、寺庙和贵族。农奴与奴隶不同,它可以在归属自己使用的份地的基础上建立小私有经济,有自己的家庭,拥有房屋、牲畜和农具;同时,农奴主对农奴虽然可以随意打骂、处罚,以及把它随同土地一起出卖或转让,但一般已不能象对待奴隶那样可以任意屠杀。相比而言,奴隶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其人身也被奴隶主完全占有;而农奴拥有土地以外的少量生产资料,其人身则是不完全被农奴主占有。当然,农奴受剥削程度丝毫不比奴隶轻微。
农奴被规定用一半以上的时间,用自己的生产资料,为农奴主在田地里进行无偿劳动;农忙时节还要增加这种无偿劳动。除提供耕作劳役外,还要从事伐木、割草、放牧、运输、修建城堡和路桥等劳役。其余时间,农奴才可以在自己份地上劳动,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要向奴隶主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和罚金。
在这样的残酷剥削下,农奴主不仅占有农奴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还占有农奴的一部分必要劳动。农奴实质上是奴隶式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