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大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9页(760字)
毛泽东于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当时,中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已有三年多的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建设过程中也遇到困难,暴露出一些问题。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以苏联经验为鉴,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带全局性的十大关系,即: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毛泽东指出:“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他正是通过对这十大矛盾的阐述,提出了一系列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法思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重点和非重点、平衡与不平衡、统一性与非独立性、独立自主与学外国都是辩证的关系,还提出了正确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矛盾,处理好各种关系的原则和办法,指出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和间接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毛泽东在讲话中明确地提出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这一根本思想。他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我们要学的是属于普遍的真理的东西,并且学习一定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如果每句话,包括马克思的话,都要照搬,那就不得了。”对于外国的经验,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排斥,或者一概照搬。“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毛泽东的这些观点,至今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