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尔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73页(610字)

【生卒】:1863—1936

【介绍】:

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

生于但泽,1888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获博士学位,1891年在弗赖堡大学任教,1894年升为教授。1916年作为文德尔班的继承人在海德堡大学任教。其主要着作有:《先验哲学导论,认识的对象》(1892)、《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1896一1902)、《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1899)、《历史哲学问题》(1905)、《康德——现代文化哲学家》(1924)等。

与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文德尔班一样,李凯尔特也是以价值学说来改造康德的先验哲学的。

在他的历史哲学理论中,他把自然科学和历史文化科学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认为自然科学的对象是一般的东西,历史文化领域内只有个别的东西。自然科学所采取的普遍化的方法,以形成普遍的概念、规律的概念。

历史文化科学则采取个别化的方法,叙述一次性的、特殊的和个别的事物和现象。他还把“价值”概念引进历史文化科学,认为价值是史学家挑选材料时借以区分本质成分和非本质成分的标准。

只有当历史事件与价值有联系的时候,历史事件才是本质的、有意义的。他认为价值并不是一种客观实在,我们只能说它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而不能说它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的,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李凯尔特的历史哲学理论把文德尔班的思想发展到了完整、系统的程度,与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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