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73页(1397字)
【生卒】:1890—1966
【介绍】:
号鹤鸣,湖南零陵人。
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和中国共产党的发起人之一,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宣传家和教育家。1913年留学日本。1918年回国领导反对段祺瑞政府的爱国学生运动,同年再赴日本全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翻译出版《唯物史解说》(1920)、《马克思经济学说》(1921)、《社会问题总览》(1921),向国内投寄并发表《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之目的》等文(1919)。1920年回上海与陈独秀等共同建立中国共产党发起组,任《共产党》月刊主编,继李汉俊之后任代理书记,筹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出席“一大”,当选为党中央宣传主任,创办并主持人民出版社和平民女校。1922年出席党的“二大”,当选为中央委员,回湖南任自修大学学长,主编《新时代》杂志,讲授唯物史观。
1923年因坚持主张共产党在国共合作中保持独立性而与陈独秀发生尖锐分歧,未能正确处理,离开了党的组织。大革命期间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代理总教官等职。大革命失败后,不顾国民党反对派的通缉迫害,在白区长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
1928年在上海他办昆仑书店,大量出版马克思主义论着。在上海、北平、广西、广东、湖南等地任大学教授,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社会进化史等课程,发表大量论着,同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并接受党的任务进行争取冯玉祥和程潜等上层人士的工作。1949年重新入党。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届人大常委,被推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哲学会会长。1966年8月24日在武汉逝世。
李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史学理论、法学理论等领域都有开拓性的贡献,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中国最早的系统论述唯物史观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1920年翻译出版了《唯物史观解说》,在建党前后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论战中发表《马克思还原》(1920)、《社会革命底商榷》(1920)、《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1921)、《无政府主义之解剖》(1921)等文,阐发唯物史观。
1922年至1926年在湖南自修大学等校讲授唯物史观,发表《现代社会学》(参见《现代社会学》)条。大革命失败后发表《中国产业革命概况》(1929)、《社会之基础知识》(1929)、《民族问题》(1929)等着作,用唯物史观系统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革命问题。
30年代发表名着《社会学大纲》(1935)、《经济学大纲》(1935)、《社会进化史》(1935),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40年代着《法理学大纲》(1948)、《先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1948)。
新中国成立后着有《〈实践论〉解说》(1952)、《〈矛盾论〉解说》(1953)、《历史唯物主义讲座》(1958)、《唯物辩证法大纲》(1978)等。译着有《唯物史观解说》(1920)、《现代世界观》(1929)、《社会科学概论》(1930)、《马克思主义之哲学的基础》(1930)、《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根本问题》(1930)等。遗文已选编为《李达文集》共四卷,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