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27页(968字)

社会主义国家从社会经济生活总体角度,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行为所作的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如何组织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划分经济管理中的权限、责任和利益,以及机构设置的整个系统的基本规范。建立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目的是要搞好对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手段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实现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商品的平衡,促使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能够更好地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全局上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目前在世界上具体表现为四种不同的管理模式:(1)行政集权与经济性集权相结合;(2)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集权相结合;(3)行政性集权与经济性分权相结合;(4)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分权相结合。

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制度,是参照国外社会主义集中统一的模式逐步建立起来的。

它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起了推动作用。但在实践中,这种体制的一些弊端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如管理方式上过于单一化;在经济决策权限上,政企职责不分,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和应有的活力;实行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过分强调指令性计划,忽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分配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现象;在调节体系和管理方法上,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忽视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运用。十多年的改革,已经开始建立起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国家对整个经济管理实行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而以间接调控为主;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统一管理;经济决策从主要是中央集中统一决策开始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多层次决策体系转变;宏观管理对象已从直接控制企业转向注重指导和调节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由直接抓生产建设管理转向主要抓社会总供需管理;由实物管理转向主要抓好价值管理,由指标管理转向指标和政策、措施配套管理;宏观管理手段采取以经济办法为主,同时辅以法律、行政等手段的配合。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说是要坚持以实际出发,尊重和应用客观经济规律,依据和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领导、有步骤和配套地进行。

上一篇:社会改革 下一篇:社会所有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