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恶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13页(511字)

荀子提出的人性论。

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荀子·性恶》)。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和后天道德是矛盾的。人生来就“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并且“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

礼义道德等社会规范则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经过社会环境的教育学习养成的。这就是性伪之分。荀子批评孟子的性善论不懂得性伪之分,混淆了天然人性和后起礼义的区分。

他认为不能对人的自然本性放任自流,否则便会“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要用礼义、法制改造和约束人性。

这样才能“使天下皆出于法,合于善也”(《荀子·性恶》)。

他否认有先天的道德,也否认有生而知之的圣人。

圣人具备的“仁义法正”是可以被认识和掌握的。普通人只要通过努力学习,也可以成

和孟子一样,荀子也强调礼义教化的作用。但孟子注重精神上的扩充,荀子注重物质上的调剂。性恶论将礼义法治的起源归为人性恶,把礼义道德当作调节人的物质欲望的手段。将仁义和功利结合起来。

这就比性善论理深刻、更合理。这一观点也解放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但性恶论也是一种先验的抽象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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