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善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13页(531字)

孟子提出并倡导的人性理论。

中国哲学史上以善恶论性,始于孟子。他说:“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人的天赋。

善性亦即良心,包括仁、义、礼、智的萌芽。

他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扩充人的善端要做到:①“寡欲”。这可以摈除外物引诱,使内心善端得以保存和发展。②“反求诸己”。

凡事向自己内部下功夫,不断反省自己。③“集义”。

将正义道德的行为集聚起来。即养“浩然之气”。

性善论是孟子哲学和伦理学的基础,他将这种理论运用到政治领域,提出了仁政学说。倡导“保民”、“养民”、“教民”的民本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性善论涉及伦理学上一系列根本问题,孟子通过这一理论,强调尊重人、理解人,也有一定意义。但其理论基础是抽象人性论,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

他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孟子·滕文公上》)。“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孟子·梁葱王上》)。将仁义规定为一种父子、君臣的封建等级关系,说明抽象人性论也还是有阶级内容的。性善论对以后的人性学说影响很大,构成了宋明理学的人性学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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