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31页(1091字)

18世纪上半叶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

他于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着作。

1755年2月10日病逝于巴黎。

他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

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主要着作有:《波斯人信机》(1721)、《罗盛衰原因论》(1734)、《论法的精神》(1748)。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他公开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保养者”,但又认为世界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变自然规律,它的活动同样要受自然规律的制约。

他在自然神论外衣的掩盖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会和僧侣的无耻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观对人类社会的危害,猛烈抨击了宗教裁判所迫害异教徒的残暴行为,提出了各种宗教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睦相处、互不干扰、互相尊敬的主张。

孟德斯鸠在社会历史方面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历史的命运归根结底要以个别政治活动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

他特别强调地理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他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却具有反宗教神学的性质,它企图证明: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决定的。

孟德斯鸠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以“开明君主”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宪用三权分立的办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剥夺君主及其政府干预司法事务的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以及民国时代的宪法和法制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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