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70页(549字)

萨特社会历史哲学的专门术语。

萨特把自己用存在主义“补充”克思主义的理论称之为“历史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但是他强调,这种历史观不是对人类社会内在矛盾运动规律的概括,而是对所谓“总体”和“总体化”的描述。所谓“总体”,是指在历史发展中,以“个人实践”为中心而形成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体状态,它由社会各部分的总和所构成,同时这个总体又存在于各部分之中,并“超越”各个部分而存在。“总体化”就是“总体”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在萨特看来,“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规律”,辩证法只能在“总体”中存在。因为“总体”是人所具有的,只有由人的实践活动所构成的“意识性”的社会才是“总体”的,分散的自然界,不具有总体的特征。

因此只有人的主观辩证法,没有自然界的客观辩证法。从这一点来说,总体化就是理解历史、创造历史的经常发展着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由个人实践的活动完成的。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自生自存,产生和保持着自己的总体,这也是行动的逻辑;这种行动的辩证法是作为我们日常经验的劳动过程揭示的。

而作为总体化基础的实践,则是“有目的地克服物质条件的有组织的计划。”因此,由这种撇开社会物质条件和客观规律性的实践所体现的总体化只能是一种主观的心理运动,与唯物辩证法是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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