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宗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94页(1363字)

19世纪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C.费尔巴哈提出的观点。

“爱的宗教……是一种使人在对人的爱中得到自己情感满足、找到自己生命之谜的解答、实现自己生存目的的宗教,从而也就在爱中获得基督徒在排斥爱的信仰中所寻找的东西”(《费尔巴哈全集》第10卷第173页,柏林1982年版)。

人本学是费尔巴哈宗教哲学的理论基础。它认为,人的生存以及人所具有的意识活动决定了人依赖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联系),简言之,人对自然和人的依赖。就宗教表示人的依赖感而言,宗教是人生来就有的,天生的,永恒的;但它不把人所依赖的对象拟人化、神化、对象化为独立的实体即神(上帝),也不崇拜这样一个超自然的、在人之外存在的神或上帝。

这是它与传统的、有着人格神的宗教(自然宗教与精神宗教)的本质区别。就宗教表示也起源于人对某个对象的依赖,但把它异化为个超自然的,在人之外的人格神并对之崇拜而言,宗教并不是人天生就有的,而是历史地发生的;人也没有天生的特殊的专门崇拜这种宗教神的宗教感情、宗教意识。

正是基于人本身对宗教含义的前一理解,费尔巴哈声称他只是批判宗教而不是否定(取消)宗教,并提出爱也是宗教,基于宗教后一层含义的理解,他以宗教批判,特别是批判基督教及神学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公开申明自己是无神论者。

人本学指出,爱是人的本质规定之一,爱包含了情爱(性爱)但并仅仅归结为情爱。

作为人的本质要素的爱,是同人的理性、意志有机地统一于人。爱由于人的整个本质区别于动物,因而在人身上人性化了、精神化了和高尚化了。

人本学与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抽象思辨理性观相反,肯定人是理性的尺度,理性是人的理性。人是现实感性存在的人,爱是现实感性人的爱。

爱也就是感性(感觉)的同义概念。对人本学来说,爱是光明正大的感性哲学的特征。

爱是一个对象在我们头脑之外存在的真正本体论证明。不是不被思想的东西就不存在,而是不被或不能爱的东西就不存在。在人本学看来,爱是充分地说明了人无对象人就是无,最能揭示人与人之间的需要、联系和交往。因此,对人的爱是根本的、起源的爱,而不是次要的和派生的爱。

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神圣的、有着强大力量的爱。费尔巴哈由此提出,人对人的爱是实践上最高的和首要的原则。“对人来说,人就是上帝——这就是世界历史的轴心,至高无上的实践原理”(参见《费尔巴哈哲学着作选集》下卷第315-316页)。

费尔巴哈把人对人的爱加以神化,把爱推崇到宗教的地位,提出要以对人的爱代替对上帝的爱,以这唯一真正的宗教铲除人类自古以来种种灾难、不幸和不公平的事情,实现人的价值和目的,这充分说明了爱的宗教的唯心史观实质,当然也就是不能解脱人类、实现人类价值的空泛说教。

但费尔巴哈以它同基督教抗衡,力图把人的注意力从天国世界引向世俗世界,因而在当时具有启蒙作用。19世纪40年代德国真正社会主义者向正在觉醒的工人阶级鼓吹爱的宗教,说什么要使“爱的宗教成为真理,使人们期待已久的有福的天国居民的共同体变成现实”乃是共产主义斗争的目标,从而把共产主义变成了关于爱的呓语。

克思恩格斯对此给予严厉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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