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专政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99页(1071字)

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它是资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封建制度建立起来的,是对无产阶级和其它劳动人民实行暴力统治的工具。

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一般有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

在实行民主共和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有总统制共和国和议会共和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仍以世袭的君主作为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力被国家的宪法限定于一定的范围,资产阶级通过制宪、立宪和行政取得一定的权力。

君主立宪制国家有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制两种。在一定条件下,资产阶级专政国家也会实行法西斯专政。但是,不管资产阶级专政国家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民主共和制,其本质都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的专政,都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它的对内职能,是保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镇压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各个集团的利益,保证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思想各方面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恩格斯曾指出:“资产阶级第一次表明了,当无产阶级敢于作为一个具有自己利益和要求的单独阶级来反对它的时候,它会以何等的疯狂残暴手段向无产阶级报复。”(《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7页)。它的对外职能,就是保护本国剥削阶级的利益不受外来侵略,同时对外进行侵略和扩张,掠夺奴役其他国家的劳动人民。

资产阶级专政国家在其上升时期有其进步性,即在反对封建制度和生产力发展中起到进步作用;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走向全面反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某些资产阶级国家变换统治手法。用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用形式上的民主掩盖事实上的不民主;用三“三权分立”、“议会制度”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属性;用“福利国家”、“参与管理”掩盖日趋增大的贫富差别和无产阶级事实上的被剥削地位。其实,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本质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仍然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基本阶级是利益上根本对立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国家仍然是资产阶级压迫剥削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专政工具。正如列宁指出:“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无非是资产阶级镇压工人阶级的机器,一小撮资本家镇压劳动群众的机器。”(《列宁选集》第3卷,第718页)。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本身不能解决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

它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的专政,必然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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