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阶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19页(814字)

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阶级。

剥削阶级并非在人类社会的始初就有的,剥削也不是与人类一并产生的经济现象,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剥削和剥削阶级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漫长的原始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不能提供剩余劳动,那时并不存在剥削和剥削阶级。在原始公社里,生产资料公有,也没有阶级差别。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和随之而来的财产不平等的现象的发生,这就使一部分富人把较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变为让别人进行劳动的条件,把占有别人剩余劳动的可能性变成了现实。在原始社会末期,一些富裕家庭,特别是氏族首领,先是把战争俘虏,继而把本氏族的贫困成员当作奴隶,强迫他们劳动,这就产生了剥削关系。

后来,奴隶劳动逐渐扩展到各个经济部门,社会分成奴隶主和奴隶两个阶级。奴隶主阶级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剥削阶级。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的剥削阶级是:奴隶社会的奴隶主阶级,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

剥削阶级都是通过榨取被剥削者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而不劳而获的,只是采取的方式各不相同。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运用公开的野蛮的直接强制手段,采取直接占有全部劳动产品的形式榨取奴隶的剩余劳动和一部分必要劳动。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依靠人身依附关系和封建法律等超经济手段,采取地租的形式榨取农奴的剩余劳动甚至必要劳动。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把工人劳动力变为商品,采取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形式榨取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资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因此不存在剥削阶级。在中国,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剥削阶级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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