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21页(1141字)
崇奉耶稣为救世主之各教派的总称。
包括天主教、正教、新教(耶稣教)和其他一些小教派。与佛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家教。“基督”一词是希腊文Christos的音译,源于古希伯来文Mashih,汉译为弥赛亚,意为受膏者,即“救世主”的意思。公元1世纪初起源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后逐渐遍布于罗马帝国全境。信奉上帝(天主)创造并主宰世界,认为人类从始祖起就犯有原罪,注定要在罪中受苦,唯有信仰上帝及其儿子耶稣基督才能获得解救。以《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其为经典。基督教最初为犹太教下层派别,公无1至2世纪间逐步同犹太教分裂,成为新的宗教。基督教一词最初见于2世纪初安提阿的伊纳爵《致马格尼西亚教会书》,指区别于犹太教,崇奉基督为主的新教派。
早期基督教是犹太人民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产物,反映了当时的奴隶和贫民对奴隶制度的反抗而谋求解放的愿望,强调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选民,主张平等、博爱,反对享乐,提倡禁欲主义,同时又主张忍耐,顺服,把“今世”无法解脱的困苦寄希望于“来世”。
罗马帝国统治者起初对该教极端仇视,残酷迫害,并于3世纪中叶加以镇压,史称“教难时期”。其后罗马帝国统治者开始利用该教,公元313年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该教的合法地位,后又于325年召开帝国全境的基督教至教会议(尼西亚会议),对基督教从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加以控制。392年狄奥多西一世以罗马帝国的名义正式宣布基督教为国教。
东西罗马分裂之后,基督教也于1054年分裂为东西两派。东部教会称“正教”,西部教会称“罗马公教”(即天主教)。
中世纪时,基督教教会禁止思想自由,敌视科学研究,成为欧洲封建统治的支柱。但一部分农民,平民和市民,也曾利用该教异端教派的形式作为旗帜,发动反封建的斗争。
16世纪时,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罗马公教内发生了反对教皇封建统治的宗教改革运动,陆续产生了代表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利益,脱离罗马公教的一些新宗教,如路德宗(亦称信义宗)、旧正宗(亦称加尔文宗)和安立甘宗(亦称圣公宗),统称为新教。新教后又不断分化,形成繁多的派系。
近代,基督教曾被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成为侵略工具。基督教各派系遍及世界各大洲,对欧美各国的历史、文化有深远的影响。全世界信奉基督教的人数约为15亿,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弱。
基督教聂斯脱利派曾于唐初(七世纪)传入中国,称为“景教”;后天主教和聂斯脱利派又于元代(13世纪)传入中国,称“也里可温教”或“十字教”,流传不广,后皆中断。明万历十年(1582年)天主教再度传入。清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恰克图条约》签订后,沙皇也曾派遣俄罗斯正教传教士进入中国。
鸦片战争前后,新教各宗派陆续传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