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23页(559字)

又译《国家篇》、《共和国》,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着。

本书采用对话体形式,共10卷。本世纪30年代有中译本,最新译本于1986年由商务出版。书中柏拉图阐述了他的理念论和政治、道德、教育等学说。他提出一方面有多个具体的善的或美的东西存在,另一方面又有单一的善本身或美本身的理念存在,后者是真正的实在,并认为在理想的国家和社会组织中,理性应占支配地位。

柏拉图抨击了雅典式的民主政体,认为斯巴达式的贵族奴隶主政体比较接近于他的理想国。在理想国里,除奴隶外,自由公民分为三个等级:少数受过哲学训练的统治者,武士阶级和劳动者阶级(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

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后两者的美德分别是“勇敢”和“节制”。“正义”即在于三个等级的各守本位,各尽其职。

为着巩固和加强前两个等级的社会地位,主张对他们施行严格的训练和教育,实行共同私有制和公隶制度。他们所受的教育,首先应是体育、歌和音乐,对优秀者再施以“辩证法”的教育。在统治者中,最高者为“哲学王”,他将国家权力与哲学合二为一,以哲学为工具来治理国家。《理想国》表明了柏拉国的国家学说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直接为贵族奴隶主的专制统治作论证。

他将等级分工作为国家的构成原则,因而被克思称作“埃及种族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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