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
书籍:社会历史观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31页(432字)
人们对所信奉的超自然体所表示的尊崇和敬拜,是宗教的基本要素之一。
在宗教信仰中,崇拜是信仰者与信仰对象、人与神之间进行交际的一种方式,表现了人对神的感情和态度。宗教神灵作为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必然在人们的内心世界中产生对它的依赖感和敬畏感。而有所依赖必有所祈求,有所敬畏就必然要有屈服于神灵的行为和言词表示。崇拜则是人对神灵依赖感和敬畏感等宗教感情的行为表现和心理活动。
由于宗教崇拜的神灵,主要是人的目的和需求得以实现的对象,因此,崇拜的目的就在于对信奉的对象进行感恩和祈求。为此相应地出现了禁忌、献祭、祈祷、忏悔等各种仪式,以及主持这些仪式的专职人员,如祭司、僧侣等。
根据不同的崇拜对象,也可以对不同的宗教进行分类。例如,自然宗教有自然崇拜,部落宗教有图腾崇拜,文明社会的宗教有偶象崇拜,神灵崇拜等。
崇拜不仅可以强化人对神的依赖和驯服,而且可以固定人与神的关系,从而也固定人神关系所表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