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时代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31页(572字)

指从学会制陶术开始至文字发明以及应用文献纪录为止的历史时期。

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页)。恩格斯沿用了摩尔根的历史分期法,从分析物质生活资料状况入手,简要地论述了野蛮时代三个阶段及其各自的特征。低级阶段,属于考古学上的新石器时代即磨制石器时代。

石刀、石斧、石犁大量出现,同时发明了制陶术。

原始畜牧业和原始农业的产生,标志着以采集和狩猎自然物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时代被以人工控制动植物生长和繁殖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的时代所代替。母系氏族达到全盛时代,族外群婚发展到对偶婚。

中级阶段、人类社会从石器时代跨入金属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出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使剥削成为可能,从而导致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同时,家庭开始从母权制向父权制、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高级阶段,人类从青铜器进入铁器时代。铁矿冶炼作为高级阶段的起点,只适用于古希腊和古罗马,而绝大多数东方国家则是以铜器为高级阶段的起点。

由于铁制工具的出现,推动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导致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新的分工产生了阶级分裂,使刚刚出现的私有制和奴隶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此后,人类逐渐进入阶级社会即文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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