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海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31页(698字)

【生卒】:1893—1947

【介绍】:

德国社会学家。

生于匈牙利的布达佩斯。1919年到德国就学于海德堡大学。

1925年任该校教师,两年后成为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和经济学教授。主要着作有《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29)、《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1940)、《自由、权利及民主计划》(1950)、《知识社会学论文集》(1952)。曼海姆以其知识社会学而闻名于社会学界。他从三方面说明了他的知识社会学的内容:一、知识与存在的关系,知识并非按照内在原则发展,而往往在关键点上受理论之外的存在性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受社会集团的共同目的和历史经验的影响,因此,“社会存在决定知识”。

二、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在两种理论纷争不下,难以取得一致时,不再直接面对双方特定的论证,而是联系到特定的社会集团,来分析理论歧意之所在,这就是知识社会学的角度。三、知识社会学的方法。

其基本方法就是分析社会思潮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曼海姆认为现实中社会集团和思想观点之间并不是一种直接的、或眼前利益的关系,而是一种“投注关系”。

社会阶级常常通过知识附层的中介面将自己的利益、兴趣“投射”到某种思想体系中去。他根据意识形态的不同功能把意识形态分为两类,一类指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另一类指那些反对社会现存方式,要求改变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

具有革命的功能是乌托邦意识形态的特征。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看到了意识形态反映着社会集团和阶级的利益,但其致命弱点在于他一方面提出知识要受到社会存在的制约或决定,另一方面又企图使自己的知识社会学摆脱“社会存在”的影响而获得“客观超然”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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