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64页(1234字)

中国古代哲学流派。

主要代表人物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战国时期的庄子。因为这一派的思想学说以“道”为核心,所以称为“道家”。

道家用“道”说明世界的本质、本愿和变化规律,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道”的根本特征是“自然”“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同上,第37章),“道法自然”(同上,第25章)。所谓“自然”是自己而然,“无为”是指没有意志努力的人为作用。道家认为“道”是世界万物的运行规则,这个规则就是物极必反;“道”常甘居下弱,消极无为,而又自然达到无所不为的积极结果。道家从天道自然无为、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的观念出发,提出贵柔守雌、消极无为的方法论原则,并把它当作君主统治和社会生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道家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认识现实社会的生活秩序并不符合“道”的原则,“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同上第77章),统治者的“有为”造成人民生活的困苦和社会生活的灾难,而孔乐刑政、仁义道德等文明社会的设施正是实现“有为”统治的具体形式,因而是违背“自然”的,也是造成社会灾难的根本原因,“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同上第18章)“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同上,第38章),庄子更明确抨击仁义道德的虚伪性,认为文明制度完全是扼杀人的天性的枷锁。因此,道家认为人类社会的生活应当按照“道”的原则运行,“人生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上,第25章),取消文明社会的种种设施,反朴归真,回到无知无欲、清静无为的自然状态;“绝至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同上,第19章),并提出“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模式:“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同上,第80章),在这种社会中,没有文明的成果,因而也没有文明社会的痛苦和灾难。

实现这种社会理想的关键在于统治者真正作到自然无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同上,第57章)道家的社会理想与社会政治主张反映了当时没落阶级对历史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恐惧与失望。道家思想在后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封建统治者把“自然无为”作为政治统治的权术;汉初黄老思想发挥了道家无为而治的主张,作为当时统治者休养生息政策的理论基础;汉末兴起的道教发挥道家的社会批判观点,成为农民起义的思想旗帜和组织形式;魏晋玄学继承道家思想,调和“自然”与“名教”的矛盾,提出“名教出于自然”、“越名教而任自然”、“名教即自然”等观点,要求各教礼法符合自然无为的准则。

道家的主要思想见《老子》、《庄子》、《列子》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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