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頠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89页(498字)

【生卒】:267—300

【介绍】:

中国西晋哲学家。

字逸民,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出身士族,曾任太子中庶子、散骑常待、国子祭酒、肖书左仆射等职。裴頠重视学术,曾奏修国学,刻石写经。

裴頠通博多闻,兼明医术,后被赵五伦所杀。

现存着作有《崇有论》。裴頠反对时俗放荡、不尊儒术的风气。

指出,那些崇尚虚无的人,轻视治理世事的职责,看不起事功业绩,以脱离实际为高超,以不理政务为高雅,以不讲操行廉耻为旷达。这样一来,上下秩序、贵贱等级都会搞乱。

在裴頠看来“礼制”、“名教”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不能“贵无”“贱有”,而必须“有为”。裴頠还指出,当时放荡风气产生的思想根源是“贵无论”。在有无关系上,裴頠指出“始生者、自生也”,“理之所体,所谓有也”(《崇有论》)等命题,认为无不能生有,反对在不有之外寻找世界的本体,发展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裴頠的“有”不仅指自然界,也包括社会生活的内容,如封建礼教之类。

他从“崇有”论出发,肯定了贵族等级制的合理性,“众理并而无害,故贵贱形焉。”(同上)为维护封建等级制提供了依据。

裴頠的这些思想后来被部象进一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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