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91页(1079字)

被压迫阶级拿起武器,以武装斗争的暴力形式,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新政权的革命活动。

在阶级社会中,它促成社会发展的飞跃,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历史经验证明,每次真正的社会革命,都是通过暴力来实现的,如1783年北美独立战争和1789年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克思恩格斯总结人类历史上几次重大变革的经验时指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5页)任何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强制性的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工具是其主要成份。

尽管无产阶级等被压迫阶级愿意用和平手段取得政权,但处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决不可能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对被压迫阶级的反抗,为了维护其统治,总是首先使用暴力来镇压革命运动。因此,被压迫阶级只有以武装斗争的形式,用革命暴力反对反革命暴力,才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权,同时镇压它们的反抗,巩固自己的政权。

无产阶级革命比历史上任何被压迫阶级的革命都更深刻更彻底。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暴力,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才能获得成功。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悄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称,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列宁也指出,由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188页)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在列宁的领导下举行武装起义夺取政权的,后来又经过三年半的革命战争,粉碎了国内反革命叛乱和外国武装干涉,才巩固了胜利成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在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的革命战争才取得胜利的。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主张“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否定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一般规律。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完全排除和平过渡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曾设想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有可能采取和平手段达到革命的目的。

但始终强调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强调无产阶级必须有两手准备,以迎击反革命的袭击,用武力打倒反动统治阶级。暴力革命因各国具体条件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和各自的具体道路。

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武装起义,另一种是武装斗争。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分别是这两种暴力革命形式的典型范例。各国人民需从实际情况出发,自己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革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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