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91页(524字)

亦称“征服论”。

资产阶级关于国家起源的一种政治理论。它颠倒经济与政治的关系,主张国家是暴力征服的结果,是原始社会部落之间互相征服,并由征服者对被征服者实行暴力统治的结果。认类私有制的产生和阶级的出现不是生产上的经济原因,而是暴力中的政治原因,从而认为国家就是产生于这种外部强加给社会暴力作用之中。这一理论产生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代表人物有奥地利的龚普洛维奇、德国的杜林等。龚普洛维奇认为,在人类历史中有决定意义的不是阶级斗争,而是种族斗争,一个较强的原始民族对另一个较弱的原始民族实行暴力征服,于是产生了国家。杜林主张“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力量中去寻找,而不是先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暴力论抹煞了国家产生的经济根源和阶级实质,反映了帝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愿望。恩格斯指出:“私有财产在历史上的出现,决不是掠夺和暴力的结果。…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

“暴力本身的‘本原的东西’是什么呢?是经济力量”。(《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01-202页),恩格斯还批判了杜林认为暴力是绝对的坏事的观点,重申了马克思关于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的社会的助产婆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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