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6页(937字)

毛泽东于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后来毛泽东根据记录整理并作了修改补充于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

1956年底,中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开始转入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作出科学的分析和正确的回答。毛泽东坚持运用对立统一的宇宙观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科学地总结了中国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两类矛盾的理论,极大地丰富了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宝库。毛泽东在这篇着作中,批评了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矛盾斗争不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错误观点,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应该用矛盾普遍性的观点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具体矛盾的特殊性,明确地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规定为社会的基本矛盾,并具体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了解决这个基本矛盾的原则和方法。社会基本矛盾总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

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提出了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学说,并具体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的表现和特点、存在的根源、正确处理的方法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他还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毛泽东在这篇着作中,还从真理与谬误的关系上阐述了真理发展的规律,明确指出“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他又根据真理发展的规律,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

这篇光辉着作问世三十年来,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已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它对于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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