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页(371字)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底,全国人民着手恢复被严重破坏了的国民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这段时间,通常称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这期间,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没收了官僚资本,统一了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金融物价,合理调整了工商业;完成了土地改革;进行了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和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了最急需的重点建设,发展了工农业生产。到1952年底,工农业生产已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交通运输、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以及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职工平均工资比1949年提高了70%左右,农民的收入一般增长30%。

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有了根本好转,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开始创造了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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