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五年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7页(679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

1964年国家计委开始编制,提出“三五”计划初步设想;1965年9月提出纲要草案。后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发动,没有正式形成计划文件。

“三五”计划的指导思想前后有很大变化。1964年提出的方针任务,是按农轻重的顺序,重点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兼顾国防;1965年提出的纲要草案,则根据毛泽东“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突出强调内地国防建设,改变工业布局。

形成一个以国防、大小“三线”建设为中心的备战计划。其主要指标是:“三五”期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850亿元,其中国防和重工业占60%以上;内地安排了360亿元,全国65%以上大中型项目安排在内地。工农业总产值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

“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1967、1968两年急剧恶化,生产下降,交通阻塞,财政收入减少,市场供应紧张,文教事业备受摧残。

1969年政治局势逐渐趋向相对稳定,经济开始回升;1970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三五”期间,基本建设投资共完成97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长9.6%,财政收入仅完成计划的82.9%。由于当时国际形势估计不正确,指导思想是立足于战争“早打、大打“,对“三线”建设的进度要求过急,投资分配过于集中,造成生产布局骤变,地方自成体系、自给自足的倾向不断发展,带来投资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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